普兰店区教育局原副局长柳献心被“双开”
普兰店区教育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柳献心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普兰店区委批准,普兰店区纪委监委对普兰店区教育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柳献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
柳献心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背弃初心使命,私欲膨胀,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在任教育局招生办副主任、主任、教育局副局长期间,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违规收受礼品;
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
未按规定对教师借调工作进行监管,造成不良影响;
违规安排他人开设个人银行账户保管公款,致使他人挪用公款获取利息用于个人消费;擅自决定私分办公设备;
利用保管公款的职务便利,私自挪用公款获取利息用于个人消费;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个人或伙同他人侵吞公款,造成国家财产严重损失。
柳献心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其行为已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普兰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普兰店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柳献心开除党籍处分;由普兰店区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来源:莲城清风)
【附:柳献心简历】
柳献心,女,汉族,1968年7月出生,大连普兰店人,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88.08 - 1991.02 普兰店市久寿小学教师
1991.02 - 1996.12 普兰店市新城小学教师
1996.12 - 2008.08 普兰店市教育局科员
2008.08 - 2011.05 普兰店市教育局招生办副主任
2011.05 - 2017.08 普兰店市(区)教育局招生办主任
2017.08 - 2019.03 普兰店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人事科科长
2019.03 - 2019.06 普兰店区教育局党组成员、提名为副局长(正科级)人选
2019.06 - 2020.09 普兰店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级)
2020.09 -普兰店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处级)
来源:大连网事
新华聚焦网:阮绍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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