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雪中送炭|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被性侵少女化解信访矛盾
本网讯(孙树君)10月22日上午,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就为一起信访案件当事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召开了公开听证会,该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原东明主持会议,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现场听证,此案承办检察官、第八检察部干警及当事人参会。
会上,原东明同志宣读了会场纪律,并对此次公开听证会内容进行了简要说明。该院第八检察院员额检察官熊爱虹作为承办检察官对具体案情进行了介绍,“申请人赵某系一起性侵案件被害人小萱(化名)的母亲,赵某以一审判决中重刑轻判、适用法律不当及被告人的强奸行为给被害人生理和心理造成重大伤害为由,向本院提出刑事申诉,申请我院对此案提出抗诉,本院依法未予支持并予以驳回。赵某对此不满,遂多次上访。”承办检察官多次与赵某进行沟通,并开展大量调查工作,深挖信访案件背后的根源。经本院查明:赵某的女儿被害人小萱(化名)被强奸时未满十二周岁,生理和心理遭受重大伤害,一度休学治疗,产生严重后果,被告人拒不补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导致被害人家庭因案致贫。后赵某向本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经承办检察官多次沟通调解,赵某承诺,如能给予2万元司法救助资金将息诉罢访。本院认为,申请人赵某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予以救助。
会上,员额检察官熊爱虹宣读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与会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此案进行了讨论,并从情、理、法多角度充分发表了听证意见。
道外区人大代表,哈尔滨交通集团轮渡旅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振:了解了整个案件,人民检察院能够在合理、合法、合规的基础上给予被害人力所能及的救助,我感觉到振奋和欣慰。深切感到司法建设越来越人性化,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体现了社会的发展,检察官们开展大量工作对弱势群体给予帮助,这件事做得非常好。
道外区政协委员,哈尔滨市臣隆科技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 马臣:就整个案件来看,检察院的做法充分体现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温度,需要救助的群众得到了救助,案件的办理合法合规,应该继续坚持下去。
人民监督员张文泉:我非常赞同检察院的这个决定,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也体现了人文的关怀,真正践行了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这是检察机关对困难群众的关怀与帮助,展现了担当,值得赞扬。
人民监督员周智明:我非常赞同检察机关的决定,这一做法体现了检察机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案情介绍中可以看出,检察官们为此案做了大量工作,也希望当事人履行息诉罢访的承诺。
该院为当事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决定得到了与会听证人员的一致肯定,在听证人员的见证下,申请人赵某与该院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原东明同志为其发放了一次性2万元人民币的救助金。
原东明同志表示:原案是按照法律规定处理的,检察机关考虑到被告人对被害人造成的身体伤害和心理创伤对被害人的成长产生了恶劣影响,并导致被害人一家因案致贫,我院依照法律规定对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体现了司法为民的要求,也是检察机关对弱势群体、困难群众的关怀。能够得到与会人员的肯定和申请人的满意,是对我们继续加强此项工作的鼓舞与支持,也是我们继续坚持“检察为民办实事”的强大动力。
听证会现场申请人赵某几度哽咽,向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表示由衷地感谢,并表示会悉心照料女儿,积极面对生活。
来源:中法新闻法制网(张耀东)
文字:王桦 图片:刘维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