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中小学家长一封信
携手共育 呵护成长
——致广大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今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简称“双减”意见),旨在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学生作业负担过重、家长教育焦虑严重、家庭经济负担沉重等问题。
“双减”意见落地以来,我市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有效减轻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让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回归校园。
当前,“双减”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持续做好“双减”工作,呵护孩子健康成长,离不开广大家长朋友的理解和支持。在此,我们向全市中小学生家长发出如下温馨提示。
一、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育儿观,改变“唯分数”“唯升学”的倾向,不盲从、不攀比,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
主动承担家庭教育责任,多陪伴、多鼓励、多信任,在陪伴中注重发现孩子兴趣潜质,在鼓励中尊重孩子的差异和个性,在信任中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和坚强的意志品质。
引导孩子加强体育锻炼,保证充足睡眠,多参加劳动,少依赖电子产品,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理性看待校外培训,选择机构有“四要”。
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根据孩子兴趣爱好,按需选择校外培训;
要在各级教育部门公布的培训机构“白名单”中选取有资质的培训机构,仔细查看所选机构是否证照齐全,任课教师是否具有相应资格;
要在报名时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缴费后及时向培训机构索要正规发票;
要在接受培训期间,主动监督并配合培训机构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监督培训机构配备消防安全设施、畅通消防安全通道、消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三、自觉抵制违规培训,保障权益“五不要”。
不要被人为制造的培训“刚需”所绑架,拒绝脱离实际、盲目跟风攀比,摒弃“抢跑超车”观念;
不要选择资质不全、违规办学“黑窝点”等机构,非法经营机构未经审批,缺乏有效监管,疫情防控、安全环境、教师资质等存在一定风险隐患,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难以有效维权;
不要选择未纳入预收费资金监管的培训机构,切勿以现金、网络转账等方式将培训费缴入机构非资金监管账户或个人名下;
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超过60课时的培训费,谨防商家以“多买多送”“打折促销”等手段进行大额预收费;
不要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等时间让孩子参加义务教育学科类校外机构培训。
家长朋友们,让孩子接受更加公平、更加优质的教育,从过重的课业和校外培训负担中解放出来,是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的心愿和目标。我们真诚地希望广大家长积极参与到“双减”工作中,与我们一路携手,共同营造良好教育氛围,促进孩子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大连市教育局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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